工作职责:
(1)组织拟订本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机制;参与施工组织设计、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评审,监督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中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2)组织或者参与本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重点监督落实技术交底和班前安全措施的交底情况;
(3)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项目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督促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重点监督重大安全隐患清单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风险清单中安全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4)组织或者参与本项目应急救援演练,组织对应急演练情况进行评估、改进;
(5)检查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组织或参与项目策划,并监督策划方案的实施;通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监督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各班组长等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履行总监巡查职责;
(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7)督促落实本项目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监督安全生产费用的计提及使用情况;
(8)其他应当依法履行的职责。
任职资格:
(1)本科及以上学历,港航类、安全类、船舶海工类等相关专业及背景;
(2)具有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取得三类人员安全管理合格证书;
(4)工作经验及能力要求:具有5年以上港航施工、海上风电施工、海风运维相关安全管理工作经验;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熟悉船舶海工知识、海上风电施工知识等;
(6)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要求;